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糾纏我一個多月之久的"蛋腳"終於痊癒了。
真是開心呀!!

往返楠梓給那個阿姨剪指甲大約有六次吧~
只有二根大腳姆指,卻讓我煩了一個多月。

因為說它痛,也算痛吧,就像一根刺扎在肉裡那種感覺。
偏偏我的工作又得一直走來走去或站著。
只好換穿拖鞋,才能避免又被鞋子壓迫到腳趾而隱隱作痛。

說到這個,又想起最後一次去給阿姨剪指甲的原因~
原本是因為實在是很煩,就鼓起很大的勇氣想去給醫生剪掉,以絕後患。

結果,咱們屏東的醫生,卻很"可愛"的拿起剪紗布的那種大剪刀,就往指甲縫挖。
天知道,他只稍稍一碰而已,我當時痛得真想往醫生那"無辜"的臉給用力踹下去。

幸好,他還知道我很痛,趕緊收手。
可能他也猜到他的臉不保。

所以,他就說~那個沒關係,沒有怎樣啦~回家敷藥就好了...
(我總覺得有點被敷衍的感覺...@@|||)

他就只有用軟膏把我的左腳姆指塗一塗,舖張紗布,再叫護士貼個膠帶,再開條藥膏,就算完成他醫生的職責。
(我只能默哀我在醫院等了一個多小時,換來的只是這種醫療及貴得要命的180元醫療費用)

後來,我越想越不對,還是就直接跑去坐火車再轉搭高捷去楠梓找那個阿姨剪指甲。
不然,我可能到現在還在痛吧~也還在"跛腳"吧~
所以,找"對的人"還是很重要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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