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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巧的一件事,傍晚我剛好邊開車邊在想過去賣車的趣事,就這麼剛好。
這一秒,想到我那第一次賣車的時候。
在我面前停紅綠燈的車就是我生平賣出第一台車的前一個號碼車牌,很妙吧!


<為了避嫌,我將照片做了一些處理。>

我想,我的閃光燈,應該讓那個車主嚇一跳吧。
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啦!因為匆匆忙忙的關係,才會"失手"咩~

其實,以前賣車當時只懂笨笨地往前衝,也像人家常說的"勤能補拙"。
白天一邊工作,晚上一邊唸書的日子,倒也沒讓我業績不好。
反而讓我更加有效利用那工作的八小時賺錢,所以那時常笑我一定撐不過一年的人都跌破眼鏡。
因為我居然就這麼渡過二年多的時間。

直到現在,還是有客戶依然持續依賴我的服務。
有很好的、也有貪圖利益的客戶。
不過,漸漸放手的結果,讓我更明白誰才是將我以真心相待的朋友。
我失去的並不比得到的多,至少目前對我而言,足夠了。

我很開心現在的平凡生活,雖然過得苦,但心裡卻甘之如飴。
我又變成了一個很平凡很平凡的"路人甲",是那種平凡到你經過身邊也不會注意到的"年輕歐巴桑"或"超齡大學生"。
是的,這就是最真實的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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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